增修版序(上冊)
兩年前,筆者利用半年休假的時間,將講授多年的刑法分則資料加以整理,撰寫成刑法各論上冊出版。惟撰寫過程中,未能精準掌握時間,不僅導致原訂於新學年度開學前的出版計畫,延宕到開學一個多月後才得以付梓出版,更因為過於倉促而導致內容出現不少錯字與誤植之處。為此,實必須向初版讀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本書增修版的內容,主要包含以下要項:第一、對於初版之錯字與誤植的改正。第二、近兩年來,刑法分則又通過不少修改與增設之條文,對於該修改與增設部分的增補以及分析說明,例如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第344條「重利罪」、第344條之1「加重重利罪」、第349條之「贓物罪」等。第三、對於各議題之新舊學說見解的增修,包含國內與國外的學說。同時對於某些刑分爭議問題,筆者經過更進一步的研究之後,改變了初版之主張,例如第347條「擄人勒贖罪」之成立是否以三面關係為必要之爭議,初版主張「不以三面關係為必要」,而本書改採「以三面關係為必要」之立場。第四、對於最新司法實務見解的增補,尤其近年來,司法實務對於各種議題,較之以往,理由說明更加詳實,惟仍屢見新判決與判例見解相齟齬,或者最高法院在不同刑事庭之間,對於同一爭議問題立場相左等現象,使得司法實務之見解,愈加具有學習與研究之價值。
對於初版的增修工作,早在今年元月就已開始進行。必須加以增補、修訂之處,如此繁多,幸賴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碩士生張家慶(律師)與鄭宜安,以及高大法律系應屆畢業生且今年九月即將就讀臺北大學法律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王雪君,將就讀高大法律系碩士班刑事法組的李緻柔、陳筠婷等諸位賢隸,不辭辛勞、細心協助校稿長達半年多,甚至針對學說見解與司法實務,提供諸多寶貴意見,還有一群熱愛學習的莘莘學子,透過「高大法律刑法勘誤區」的平台,也提供了無數寶貴的指正意見,筆者實無法逐一致謝。元照出版公司萬先生及其優秀團隊的全力支持,使本書得以順利付梓,特此表達深摯的感謝。
筆者謹識於永和無知齋
2015年大暑過後